答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外实习、支援(含扶贫,下同)和挂职锻炼的,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期间不执行《办法》规定。在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期间出差的,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因工作人员常驻地单位要求,在常驻地与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所在地之间往返的,由常驻地单位按《办法》规定销差旅费。
单位派工作人员到常驻地外脱产学习的,派出单位可按照规定报销学习报到和学习结束返回发生的差旅费各一次,脱产学习期间不执行《办法》规定。因单位要求,在常驻地与脱产学习所在地之间往返的,由常驻地位按照《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开展扶贫工作的,扶贫人员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如自行承担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可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以及派驻长春市外项目施工现场、封闭办公、驻点工作等,工作时间在2周以上的,不宜按照《办法》执行的,工作期间补助标准可以参照驻村扶贫补助标准执行。